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6代柔性AMOLED生产线项目,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等离子增强型化学气相沉积设备(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等离子增强型化学气相沉积设备 1台
招标编号:****
包名称: 等离子增强型化学气相沉积设备(二次招标)
数量: 1台
简要技术要求:1)在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工业中,PECVD(等离子增强型化学气相沉积)工艺用于形成表面覆盖层和钝化层薄膜(PV);
2)基板尺寸:2ea × 925mm(W)× 1500mm(L);基板厚度:0.4~0.7mm;
3)设备可用于生产表面覆盖层和钝化层薄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1)制造商应具有制造同类设备的经验,有销售业绩。制造商在中国有代理或维修机构能对产品提供长期维修服务保障。投标方推荐的设备应成熟可靠,2016年1月至今必须有同类型设备15台以上销售记录,用户反映效果良好(投标人需要提供业绩资料) 。(2)一旦中标,投标人必须是与买方签订本项目合同的签约方。如投标人不具备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能力,其投标将被否决。(说明:招标中必须谁投标、谁中标、谁签合同,不能甲投标,乙签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未领购招标文件是否可以参加投标:不可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03-07 00:00至 2025-03-14 23:59
4.2 获取方式:中航招标网(www.****.com)
4.3 招标文件价格:3500.00元或600.00(美元) ,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3-28 09:30
5.2 递交方式:电子文件递交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3 开标方式: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
5.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火炬高新区(**)产业区**西路6999号
联系人:潘秋明
联系方式:0592-****888-****309
电子邮件:****@tianma.cn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慧忠路5****中心B座14层
联系人:张慕宣
联系方式:010****2529
电子邮件:****@avic.com
日期2025-0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