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道X877线横四线至迎宾大道段(**路)公路工程****小学段)项目的弃土场安全预评价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县道X877线横四线至迎宾大道段(**路)公路工程****小学段)项目的弃土场安全预评价项目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县道X877线横四线至迎宾大道段(**路)公路工程****小学段)项目的弃土场安全预评价项目
1.2 采购人:****
1.3 釆购代理机构:****
1.4 釆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资金已到位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最高控制价:120000元
1.6 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1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A)
2.1 采购范围:C****0000-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2.2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 ,具体以开工令为准。)
2.3建设地点:**市**县
2.4质量要求:具有相关安全评价资质,并通过验收
2.5安全目标: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相关安全评价机构资质。
(2)财务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注:“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中要求提供的“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指“经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
(3)业绩要求:/
(4)信誉要求: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的信用记录。④经查询,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具有相关专业资格技术人员2名,年龄60周岁及以下;(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其他要求:
6.1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2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6.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①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4其他资格要求:①“本项目(标段)响应截止时仍处于被县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暂停或者取消在本项目(标段)所在地的响应资格状态,或本项目(标段)响应截止时企业法人仍****建设部或****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都将被否决响应。②《关于公布2023年第一批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闽建筑函〔2023〕28号)文件规定,本项目(标段)响应截止时投标人仍****建设部或****建设厅认定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限内将被否决响应。③响应供应商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询比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④本项目不要求中标/成交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成交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5 年 03 月 06 日至 2025 年 03 月 12 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8 时(**时间,下同),****(地址:**省**市**县**大楼3单元1210室)现场购买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5 年 03 月 14 日 15 时 00 分,地点:****(地址:**省**市**县**大楼3单元1310室)。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询比釆购公告****交易中心平台(https://ggzy.****.cn:9095/gz/)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县**路39号
邮 编:354100
联系人:翁先生
电 话:158****7708
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县**大楼3单元1310室
邮编:354100
联系人:祖先生
电话:153****5533
2025 年 03 月 0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