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投标人:
****公司组织招标的政****基地****中心挡墙及附属工程项目,项目编号:****,对招标文件变更如下:
1.本项目投标须知前附表23. 18.1/ 18.2.1投标保证金⑤根据《****委员会等 10 部****省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减免工作的通知》闽发改规 [2023]3 号文和《****委员会等 5 部门关于印发 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招投标竞争九条措施的通知》闽发改规〔2023〕7 号文规定,本项目(标段)不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减缴、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自觉 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不免除违法违规和违约责任。当出现法律法规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投标人应于应缴 7 日内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60000元。未按期补缴的投标人,将承担法律相关责任。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即视为承诺出现法律法规中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时,负有责任的投标人或中标人应当限时足额补 缴投标保证金并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对未按期足额补缴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带来损失的,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有关行 业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将其列为招标投标重点监管对象。
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改为17000元。
2.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
本通知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代理单位:****
2025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