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
2025年新污染物监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监测地址
****公司****处理厂)周边点位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述
根据《**省新污染物专项环境调查监测实施方案(2024-2025年)》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2025年新污染物监测工作,并编制监测分析报告。
(二)服务要求
1.工作内容:对****公司****处理厂)周边3个点位开展新污染物监测工作,具体监测内容如下:
(1)监测指标:包括《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环办固体〔2022〕32号)中所列的20种类优先评估化学物质(见附件1)中有监测方法的化学物质。
(2)监测频次:地表水每年至少监测2次,枯水期、丰水期各1次,环境空气、土壤、沉积物每年至少监测1次。
(3)监测点位:地表水、沉积物、环境空气、土壤监测点位按照国家相关监测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布设。
(4)监测方法: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法标准或相关技术规范开展监测。
2.工作要求
新污染物监测主要按照《**省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闽政办〔2023〕1号)、《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3〕84号)、《第一批化学物质环境风险优先评估计划》(环办固体〔2022〕32号)等相关技术规定要求开展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工作。
3.工作成果
技术服务单位需按照规范要求撰写新污染物监测分析报告,附上每种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的监测结果(检出率、最大值、最小值等)及监测原始数据。
四、资格条件
意向单位应具备上述新污染物监测能力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团队成员应具有2名以上生态环境领域硕士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同时具有相关生态环境监测与分析经验。
五、其他要求
请有意向的单位将经盖公章的询价文件(含报价清单)于 2025年3月6****合实验区****中心7号楼8****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处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土壤处邮箱(****@163.com)。
附件:20种类优先评估化学物质的监测介质及监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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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6日
(联系人:刘先生,0591-****3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