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畔“保交房”复工续建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暨中标结果公示)
1、工程名称:**江畔“保交房”复工续建项目
2、招 标 人:**** 联系方式:方工 189****7646
3、代理单位:**** 联系方式:小王 0596-****597、189****9556
4、工程交易地点:东****交易中心
5、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8.00%≤K<12.00%)(含8.00%,不含12.00%)】 ;
6、工程建设地点:****开发区新寮管理区
7、工程建设规模: **江畔项目总用地面积2313.98㎡,建筑面积为5015.924㎡,预售可售套数43套(4673.69㎡),截止目前,已售43套(4673.69㎡)。项目进度:主体已完成,剩余:①部分公共部位贴砖和粉刷;②供水供电、消防工程未施工;③电梯未安装;④室外配套工程未施工等。其中土建****011元,安装****990元,暂列金100000元。主要建筑物面积:808.50平方米,新增生产能力(或使用功能):保交房;预算审核价****001 元(含暂列金100000元);
8、开标时间:2025年02月21日 09:30时
9、中标候选人:****
10、中标金额:人民币叁佰捌拾伍万玖仟叁佰贰拾陆元(含暂列金壹拾万元整)¥****326.00元(含暂列金100000元整);
11、工期: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
12、项目负责人:祖美娘 注册建造师等级:二级 ,注册编号:闽235********08334,
专业类别:建筑工程 ;
1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4、评标委员会:邹伟铭(组长)、胡秋恋、朱炜红、朱烨豪、廖名辉
15、否决投标情况说明:无。
16、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四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的规定,应在公示期间提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招标人不再接收异议申诉。评标结果异议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17、公示期:2025年02月24日至2025年03月06日
18、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地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院内
联系电话:0596-****408
注:根据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文,依法必****委员会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的,其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不得少于十日。以上中标公示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cn/Front)公布。
招标人:****
招标代理单位:****
2025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