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审判法庭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8日
合同包1(审判法庭办公家具):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2月24日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价格**** | 985,495.00元 | 审判法庭办公家具(总价):886945.5元 |
原结果公告 八、其他补充事项:“经评审,各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其中****、福****公司、****公司、福****公司提供的环境标识产品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给与该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现更正为:“①福****公司未在响应文件解密环节20分钟内使用CA数字证书进行响应文件的解密操作,按询价通知书要求,视为放弃投标。 ②****公司未提交样品,符合性审查结果为未通过,其余供应商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③****、福****公司、****公司、福****公司提供的环境标识产品符合询价通知书要求,给与该环境标志产品每个单项报价10%的价格扣除。”
名称:****
地址:古峰镇公园路91号
联系方式:0593-****6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南路40号锦绣名苑1幢605室
联系方式:0593-****788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谢宇星、小郑
电话:0593-****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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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