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内容:
**县南门街(南区)二期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外立面发泡陶瓷装饰工程)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
各投标单位:
招标人现对招标文件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投标人质疑及答复:
1、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中未找到该项目,《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无法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生成。
答:详见本答疑纪要第二4、5点。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招标公告第8点“8.发布公告的媒介”修改为:本次招标公告****公司招投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jlsz.****.com/home)、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om/)上发布。
2、招标公告第4点“4.招标文件的获取”修改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2月18日 09:00:00 至2025年02月24日 17:00:00 ****公司招投标采购服务平台(http://jlsz.****.com/home)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公司招投标采购服务平台)打开。”
3、招标公告第9点及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中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修改为: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公司招投标采购服务平台
网址:http://jlsz.****.com/home
联系电话:****705191
4、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5项中“注:(1)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通过**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在系统上生成《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后在资格文件中上传。《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列明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修改为:“注:(1)投标人须按上述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填写《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列明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的人员岗位和数量要求。”
5、招标文件第8章第1节资格文件中《十、拟派出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表》修改,格式附后。
6、因公司名称变更,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修改为:****。
7、招标文件第3章第1节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简易评标法)中项号5第3点增加:“注:施工员1人(其中装饰装修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装饰装修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8、招标文件第2章第1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项号23中“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c./”修改为:“⑥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c.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和明发改民营【2023】8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三、当招标文件、招标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答疑纪要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