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5-02-11 17:54
****001Z02 |
无要求 |
2025-02-27 09:00:00 |
90天 |
截止时间前通过**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220.****.254:8090/ndhy)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0元 人民币 |
9,369,451元 人民币 |
综合评估法 |
2025-02-27 09:00:00 |
无 |
待定 |
资格后审 |
否 |
0001-01-01 00:00:00 |
暂无 |
**六都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电梯工程) 答疑纪要 招标项目编号:**** 致各投标人: 现就“**六都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电梯工程)”招标文件有关内容修改及回复如下: 一、招标文件修改部分: 1、招标文件中提及“无线网桥设备及线路1-DT1~1-DT4 应具备梯控功能”的表述均删除。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50分)中“增加:该项最高分值和最低分值,最高分50分,最低分0分,报价部分得分小于0分的按0分计取”。 二、招标文件答疑部分: 问1、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技术评分标准/B8.制造能力1(3分)投标人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电梯生产的“曳引式客梯”的额定速度“V”值:V≥10.0m/s的得3分;7.0m/s≤V<10.0m/s的得2分;7m/s以下的得1分。 (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质疑原因:本项目招标电梯最高速度为2.0m/s,技术评分标准“曳引式客梯V≥10.0m/s的得3分”要求太高,国产电梯品牌无法满足,建议改为:“曳引式客梯V≥7m/s的得3分”。 答:本条评分项能体现电梯制造商的综合实力,代表电梯制造商先进的生产能力,保证招标人能择优选取有实力的投标人,且市场主流品牌皆可满足该要求,不存在排他性,该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问2、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技术评分标准/B9.制造能力2(3分)投标人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电梯生产的“消防电梯”的额定速度“V”值:V≥6m/s的得3分;5.0m/s≤V<6.0m/s的得2分;5.0m/s以下的得1分。 (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质疑原因:本项目招标电梯最高速度为2.0m/s,技术评分标准“消防电梯V≥6m/s的得3分”要求太高,国产电梯品牌无法满足,建议改为“消防电梯V≥3m/s的得3分”。 答:本条评分项能体现电梯制造商的综合实力,代表电梯制造商先进的生产能力,保证招标人能择优选取有实力的投标人,且市场主流品牌皆可满足该要求,不存在排他性,该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问3、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技术评分标准/B10.试验塔高度(3分)投标人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自身的试验塔高度: 试验塔的高度≥200米,得3分; 180米<试验塔的高度<200米,得2分; 试验塔高度小于等于180米,得1分。(须提供实验塔的竣工报告及审查机构颁发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质疑原因:仅有外资电梯品牌及康力电梯品牌能满足“试验塔的高度≥200米,得3分”,其余国内电梯品牌均无法满足。这项技术评分项导致国内电梯品牌无法参与此项目的投标,不利于民族工业的发展。 答: 本条评分项能体现电梯制造商的综合实力,代表电梯制造商先进的生产能力,保证招标人能择优选取有实力的投标人,且市场主流品牌皆可满足该要求,不存在排他性,该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问4、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2详细评审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分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两阶段评标。(1)第一阶段进行商务、技术部分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别进行评审和评分,汇总各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评审得分,按汇总得分进行从高到低排序,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价格部分评分:当第一名出现并列数量超过3家及以上时,仅第一名并列的投标人入选;当第一名并列数量不足3家,第一名与第二名合计并列数量超过3家及以上时,前两名并列的投标人入选;若前两名累计数量不足3家,前三名投标人入选(含并列)。(2)第二阶段进行价格部分的评标。第二阶段只对入选投标人的价格部分进行评议。(3)最后计算出进入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及价格部分评分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一中标候选人,报招标人确认。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并列时,则由招标人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名中标候选人。(4****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若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综上,“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2详细评审”及所质疑的这三项技术评分标准导致第一阶段评分只有外资电梯品牌(日立、通力、三菱、蒂森、迅达)及康力电梯品牌能入选第二阶段价格部分评分,其余国内电梯品牌均无法入围竞争,严重影响了本次招标的公平性。建议评分细则改为满足商务技术评分70%的投标人均能入选第二阶段价格部分评分。 答: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5、招标文件原内容:2.24(3)1、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A评标基准价=入围第二阶段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A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 依据:招标文件原条款的价格分结果为最低价最高分,按招标文件技术商务一线品牌和二线品牌均能参与,低价高分会导致众多二三线品牌恶意低价竞争,投标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或成本价,可能影响项目质量或履约能力。建议参考同类项目的市场价格和招标文件。 建议改为:A评标基准价=入围第二阶段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A以“元”为单位,取整数,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第二位及以后不计。 答: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6、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技术评分标准/B8.制造能力1(3分)投标人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电梯生产的“曳引式客梯”的额定速度“V”值:V≥10.0m/s的得3分;7.0m/s≤V<10.0m/s的得2分;7m/s以下的得1分。(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质疑原因:本项目招标电梯最高速度为2.0m/s,技术评分标准“曳引式客梯V≥10.0m/s的得3分”要求太高,大部分电梯品牌无法满足,易被围标,建议改为:“V≥7.0m/s的得3分;5.0m/s≤V<7.0m/s的得2分;5m/s以下的得1分。” 答: 本条评分项能体现电梯制造商的综合实力,代表电梯制造商先进的生产能力,保证招标人能择优选取有实力的投标人,且市场主流品牌皆可满足该要求,不存在排他性,该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问7、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技术评分标准/B9.制造能力2(3分)投标人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电梯生产的“消防电梯”的额定速度“V”值:V≥6m/s的得3分;5.0m/s≤V<6.0m/s的得2分;5.0m/s以下的得1分。(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质疑原因:本项目招标电梯最高速度为2.0m/s,技术评分标准“消防电梯V≥6m/s的得3分”要求太高,大部分电梯品牌无法满足,易被围标,建议改为:“消防电梯”的额定速度“V”值:V≥3m/s的得3分;2.0m/s≤V<1.75m/s的得2分;1.75m/s以下的得1分”。 答: 本条评分项能体现电梯制造商的综合实力,代表电梯制造商先进的生产能力,保证招标人能择优选取有实力的投标人,且市场主流品牌皆可满足该要求,不存在排他性,该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问8、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技术评分标准/B10.试验塔高度(3分)投标人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自身的试验塔高度:试验塔的高度≥200米,得3分;180米<试验塔的高度<200米,得2分;试验塔高度小于等于180米,得1分。(须提供实验塔的竣工报告及审查机构颁发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质疑原因:仅有外资电梯品牌(日立、迅达、三菱、蒂升)及康力电梯品牌能满足“试验塔的高度≥200米,得3分”,其余电梯品牌均无法满足,且大部分电梯试验塔建设年限久远或为后续加高无法同时提供实验塔的竣工报告及审查机构颁发的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极其容易被围标。建议改为:试验塔的高度≥180米,得3分;130米<试验塔的高度<180米,得2分;试验塔高度小于等于130米,得1分。(须提供实验塔的竣工报告或设计机构颁发的施工井道立面图或设计审查合格书的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答: 本条评分项能体现电梯制造商的综合实力,代表电梯制造商先进的生产能力,保证招标人能择优选取有实力的投标人,且市场主流品牌皆可满足该要求,不存在排他性,该条款按招标文件执行,不予修改 。 问9、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2详细评审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分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两阶段评标。第一阶段进行商务、技术部分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分别进行评审和评分,汇总各投标人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评审得分,按汇总得分进行从高到低排序,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进入第二阶段价格部分评分:当第一名出现并列数量超过3家及以上时,仅第一名并列的投标人入选;当第一名并列数量不足3家,第一名与第二名合计并列数量超过3家及以上时,前两名并列的投标人入选;若前两名累计数量不足3家,前三名投标人入选(含并列)。(2)第二阶段进行价格部分的评标。第二阶段只对入选投标人的价格部分进行评议。(3)最后计算出进入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及价格部分评分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综合得分最****一中标候选人,报招标人确认。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并列时,则由招标人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名中标候选人。 (4****一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中标人,若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质疑原因:综上,“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2详细评审”及所质疑的这三项技术评分标准导致第一阶段评分只有外资电梯品牌(日立、三菱、蒂森、迅达)及康力电梯品牌能入选第二阶段价格部分评分,其余国内电梯品牌均无法入围竞争,严重影响了本次招标的公平性,且极易被围标。建议改为:评分细则改为满足商务技术评分总分50分的80%以上的投标人均能入选第二阶段价格部分评分,即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总分40分以上,均能入选第二阶段价格部分评分。 答: 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10、招标文件P12中提及:“无线网桥设备及线路1-DT1~1-DT4 应具备梯控功能”,图纸中及招标文件中无1-DT4编号电梯,是否笔误还请明确需配置梯控功能得电梯编号还是所有电梯均需配置,另外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梯控具体要实现哪些功能,****公司负责,建议梯控功能由第三方负责实现。 答:笔误,删除无线网桥设备及线路1-DT1~1-DT4应具备梯控功能。 问11、本项目要求电梯图纸说明中要求电梯层门耐火性(完整+隔热)≥2H。按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建议修改为电梯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2.0h。烦请确认。 答:修改为电梯门耐火完整性不低于2.0h。 问12、招标文件P38投标报价评分标准:A评标基准价=入围第二阶段合格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与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分值满分-B×100×Q)相矛盾。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分值满分-B×100×Q适用于当A值取各家投标价平均价格。 还请明确投标报价评分标准得分方式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13、招标文件P56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价款的3%。建议取消质量保证金,修改为验收合格并办理移交完毕后支付合同价款的20%,同时卖方提供合同价款5%的质量保函。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14、招标文件P69中要求人造**石厚度30mm,正常电梯厂家出厂的人造**石厚度为20mm,建议修改为20mm厚度即可满足日常所需。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15、招标文件中p64货物一览表中电梯顶层高度不足。(2m/s电梯顶层高度要求4550mm;1.5m/s电梯顶层高度要求4400mm)建议机房吊钩梁上反,调整机房多余高度至顶层以满足安装需求。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16、8#DT1-DT2底坑深度为1800,DT3底坑深度仅1400,是否为笔误请确认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问17、招标文件第7页“投标保证金的提交”中写明“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但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不适用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是否说明只要不在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即可不用缴纳投标保证金,仅须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答: 是的 。 问18、招标文件第23页“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中3.5.2-3.5.5句尾写明“(不适用)”,是否就不需要提供投标文件格式“八、资格审查资料”中对应资料,烦请明确。 答: 写明(不适用)的,可不提供。 问19、招标文件第70页“电梯功能要求”中要求 “轿厢内梯控(1-DT1~1-DT4)”,1-DT4无此编号电梯,请明确需要配置梯控的电梯编号,并明确梯控所需要的功能,是否只需配置刷卡器即可满足; 答:删除“34.轿厢内梯控(1-DT1~1-DT4)功能”。 注: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补遗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 **市城建****公司 2025年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