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 2025 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闽农政改函〔2025〕7号)、《****财政局 ****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的通知》(宁财农指〔2024〕52号)。
2.扶持对象:20个行政村
3.确定扶持村名单和具体扶持项目:资金下达到有关县后,县级农****组织部门确定扶持村名单和具体扶持项目,报经市级组织、财**农业农村部门审核。
4.扶持村应满足以下条件: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强,村集体成员发展意愿强烈、有广泛共识;具备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资产、区位、产业基础等条件;优先安排领导班子好、****部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建设业绩好、农村群众反映好的村;有跨村联建优质产业项目、能够实现多村捆绑抱团发展的村;******社且有优质产业项目的村。2018年-2022年已获得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资金支持的村、2023年以来已获得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资金支持的村以及年集体经营性收入达50万元及以上的村,不再列入扶持范围。
5.确定扶持项目要把握以下原则:注重发挥县级党委的统筹谋划作用,强化党建引领、组织推动,挖掘利用当地**,有效改造利用现有资产,积极发展社会化服务,重点围绕**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和经营性财产参股等途径,使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成为发挥、检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过程,成为党组织提升影响、整体加强的过程,成为教育引导村民、组织动员村民的过程。原则上不能简单将扶持资金投入企业获取固定收益。
6.研究制定县级实施方案:《2025年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村申报汇总表》****组织部、****农业农村厅审核通过后,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配合组织、财政部门组织编制实施方案。县级组织、财**农业农村部门将县级实施方****政府研究同意后,上报市级组织、财**农业农村部门审核。
7.项目入库:《2025年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试点村申报汇总表》经省级审核通过后,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入库工作,及时在**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信息系统录入相关信息。
8.项目实施: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应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等要求,全程跟踪项目实施过程、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及时解决发现问题,同步做好在线监管,将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情况录入**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信息系统和**省乡村**(扶贫**)资金在线监管平台,资金****农业农村厅财政资金上报系统填报。
9.项目变更:各地要指导扶持村因地制宜做好“土特产”文章,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提高项目精准度和有效性,实施方案审核通过后,原则上要在规定实施期限内完成,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实施内容。确需变更的,应按照“调项目不调村”的原则,并执行以下程序:村集体拟定新的项目方案并经村集体成员(代表)大会民主讨论通过,****政府同意后,向县级组织、财**农业农村部门报送项目变更申请、扶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基本情况表、变更后的项目实施方案,县级组织、财**农业农村部门对变更申请进行初审,有必要的可联合当地自然**等部门实地查看并进行可行性分析,初审通过后报送市级组织、财**农业农村部门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录入项目库组织实施,同时报送省级组织、财**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并做好相关变更档案整理归档工作。涉及调整扶持村的或调整项目总数超过当年设区市扶持总村数10%的,应逐级报送省级组织、财**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后组织实施。
10.强化资产后续管理:对2023年之前的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按照规定对确权到村集体的项目资产进行权属确认、价值评估,做到账实相符、规范移交。对2023年以后的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实施完成后及时做好项目验收报账工作,所形成的相关资产纳入村集体资产台账管理,规范入账,有序录入**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相关合同信息和合同履行情况录入省合同公开管理系统。各地要按照《****办公厅****省委****财政厅关于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等要求,指导村集体加强对衔接资金形成资产的分类管护,明确管护责任,规范收益分配,确保持续发挥效益。省级将适时对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形成的集体资产开展检查。
11.申报程序:符合条件的行政村向所在县组织、财政及农业农村部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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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