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你镇《关于要求审查柏源溪**县兰塔村至新舫村、钱坂村上游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修编稿)的请示》(古平政〔2025〕6号)及有关附件悉。2025年1月12日,市水利局组织召开该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修编稿)评审会,专家组提出技术评审意见及复核意见(详见附件)。经审核研究,我局基本同意该复核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必要性
柏源溪属闽江水系**溪上游的一条支流,跨**、**两县,柏源溪流域面积277.0km2,主河道长度45.0km(**县境内8.282km),河道平均坡降10.80‰。本项目所在的柏源溪钱坂村上游段与柏源溪兰塔村至新舫村段河段部分河段为天然岸坡,抗冲刷能力差,同时由于部分河道淤积严重,过洪能力减小,加剧了洪涝灾害的发生。通过本项目实施,可提高上述河道沿岸抗冲能力及河道行洪能力,为**镇钱坂村和兰塔村周边3634名村民及810亩农田提供安全保障,同时改善河道水生态环境,对促进当地经济稳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因此实施柏源溪**县兰塔村至新舫村、钱坂村上游段河道治理工程十分必要。
二、工程建设主要内容
(一)工程综合治理河道总长7.351km,其中柏源溪钱坂村上游段长2.851km,柏源溪兰塔村至新舫村段长4.500km。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护岸2702m,**栏杆955m,**岸顶道路630m,**排水涵管5处及河道清淤清障6048m。
(二)同意护岸采用10年一遇防冲不防淹标准,排涝标准采用5年一遇,同意护岸工程级别为5级。
(三)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原则同意设计推荐的**护岸断面结构型式。
(四)基本同意施工进度安排,工期为8个月。
三、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工程概算总投资2729.09万元(不含建设征地补偿费60.63万元),资金除申请中央补助外,其余由地方筹措解决。
专项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四、有关建设管理要求
(一)项目业主应严格按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求进行项目管理。
(二)项目业主应进一步完善有关工作,抓紧筹措和落实建设资金,按照工程建设“五制”要求,强化项目建设管理,****水利局办理监督手续,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按计划完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做好验收工作。
(三)项目业主应抓紧细化施工安排与汛期安全相关措施,落实责任制,确保安全。
(四)项目业主应适时设立专门管理机构,落实工程运行管护资金,划定管护范围。加强内业资料收集整理,做好建后工程移交与管护,确保工程的安全与效益发挥。
五、其他
原有《****关于柏源溪**县兰塔村至新舫村、钱坂村上游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宁水审批〔2024〕 1号)作废。
附件:1.柏源溪**县兰塔村至新舫村、钱坂村上游段河道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修编报批稿)专家组技术复核意见
2.柏源溪**县兰塔村至新舫村、钱坂村上游段河道治理工程概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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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