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江流域油溪**县杉洋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生态修复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本工程于2025年1月13日****交易中心开标,****委员会评审完毕,并经招标人确认定标,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省**县杉洋镇环**路10号 联系人:游先生 电 话:059****7036 招标代理机构: **** 地 址: ****学院南路 62 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6 层(601-615 室)、9 层 (903-915 室) 联系人: 游连阁、唐高添 电 话: 180****6196 二、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名称:敖江流域油溪**县杉洋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生态修复工程 三、被否决投标的进入评审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四、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及其投标报价 中标候选人:**** 投标报价:****7729 元 质量: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24)及 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工期:365天 五、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 中标候选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证书名称和编号:金学斌(贰 级 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鄂 242****34906) 六、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响应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 余朝云、陈容茂、邱宋清、冉启华、肖晓强 八、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九、公示其他内容 1、候选人公示期内,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异议的内容应当符合《**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二十八条的规定。2、根据****委员会关于印发《**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发改法规[2018]444号)第八条规定,本项目仅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视为中标结果公示,公示期合并 十、公示时间 2025年1月14日 至 2025年1月24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