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于2025年1月2日发布了电梯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公告,现需对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采购包1: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增加现场踏勘、规格更正
更正内容:
(一)组织现场踏勘
(二)踏勘时间:2025年1月16日10:00:00
(三)踏勘地点:**省**市**区,具体地址电话咨询
(四)联系人:王助理159****6355
(五)要求:1.采购单位在踏勘现场中口头介绍的情况,除采购单位事后形成书面记录、并以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形式发布、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外,其他内容仅供投标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单位不对投标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要参加踏勘的供应商,须在2025年1月15日17:00前将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申请表》(见招标公告附件)、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踏勘人员(2024年9月-2024年12月)中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制成1个pdf文件,发至****@qq.com(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踏勘申请”)。踏勘时,参加现场踏勘人员须携带个人身份证明(参加现场踏勘人员应与申请表上人员一致),按照指定时间与地点参加现场踏勘。现场踏勘事宜如有变动,另行通知。2.具体踏勘时间地点以采购机构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六)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未进行现场测量,视为同意现场踏勘相关结论。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七)招标公告中“1000kg、1.0m/s,5层站”更正为“800kg、1.0m/s,5层站”。
其他内容不变
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陈先生、卢女士
办公电话: 0591-****6396、0591-****6394
移动电话: 188****5235、151****6066
地 址: **省**市**区
四、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冯先生
办公电话: 0591-****6313
移动电话: 135****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