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12-31 09:14
**** |
无要求 |
2025-01-15 09:00:00 |
210天 |
暂无 |
其他 |
160,000元 人民币 |
8,383,352元 人民币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2025-01-15 09:00:00 |
无 |
待定 |
资格后审 |
否 |
0001-01-01 00:00:00 |
暂无 |
**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及收运系统提升项目(垃圾压缩转运站) (补充通知一)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更改如下: 一、 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34.2条其他13、本次招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现修改为: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0项34.2条其他1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二、原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18.1/ 18.2.1投标保证金⑥c.根据闽建筑[2022]4号及明政办发明电[2022]30号文精神,符合要求的省龙头企业及**市龙头企业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可免缴投标保证金。 现修改为: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3项18.1/ 18.2.1投标保证金⑥c./。 三、原招标文件: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2. 发包人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银行****公司担保或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等形式{根据闽建筑〔2015〕29号、闽建筑〔2021〕21号、明建办函〔2021〕44号文件执行}。 现修改为:第3节专用合同条款2. 发包人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收到承包人履约担保7日内,工程款支****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的方式提交,担保金额与承包人履约担保对等。 四、本补充通知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如有与本通知不一致之处按本通知为准。 五、本补充通知及补充内容将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cn)、**市公共**交易网(https://smggzy.****.cn/smwz)上发布,投标人应自行查阅,否则后果自负。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