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广场片区A—14地块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征地面积:3.6731公顷。
2.征地范围:**东市路 、
西至乡道718、
南至乡道719、
北至阳光东路。
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委员会。
4.征地目的: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城镇住宅用地,为政府组织实****广场片区A—14地块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拟于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2****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
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本预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预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本预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政府代表****组织签订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
附件:****广场片区A—14地块勘测定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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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