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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来《****政府关于申请审批******园区道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文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园区道路项目(项目编码:****)建设,完善道路基础设施,满足园区出行需求,因此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业主:****
三、建设地点:**县塔庄镇茶口村、梅寮村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1673平方米,主要建设2条园区道路,总长度91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给排水、电力、电信和照明等配套设施附属工程。
五、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43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49.94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用385.25万元,预备费322.81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0个月
七、招标内容:根据招标投标法、国家和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项目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招投标事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执行。招标及相关工作完成后15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八、节能评估审查: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4.26吨标准煤。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优化设计方案,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此复
****改革局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