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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修改、澄清补充纪要(二)
工程名称 | 沈海高速杏林互通及接线工程(国道324复线-**段)-沈海高速杏林互通及接线工程(国道324复线-仙灵旗隧道段)(施工) | 招标阶段 | 施工招标 | |
1、 澄清:答疑一中发布的图纸P4文件中,图纸第三册第20分册有重复,请以文件名为“第3册 第20分册(****0929)”发布的内容为准。 2、 ****一中第七点要求的补充澄清:第一信**标在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程序结束后,入围单位名单不再变化,不因任何理由纠正、修改、补抽。 (以下空白) | ||||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11月15日 |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24年11月15日 |
注:本纪要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各投标人、标底编审部门各一份,同时最迟应当在发出
****招标办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