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花桥乡源尾村护岸水毁修复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11月06日 16:34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11月0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11月06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鄢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1146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花桥乡花桥街7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91****6988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人民西路269号建发金座11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77****1146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花桥乡源尾村护岸水毁修复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01日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采购文件商务部分评分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项目负责人 | 3.0000 | 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具有监理工程师证的得3分,须提供监理工程师证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社保。不符合本项要求的或未提供或提供证明材料有缺漏项的不得加分。 |
现修改为:
项目 | 分值 | 描述 |
满意度评价 | 3.0000 | 根据供应商所提供自 2019 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以通过骏工验收合格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的服务****小组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的得 1.5分,满分3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工程合同文本复印件,工程骏工验收凭证复印件,业主满意度评价表,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得 0分。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11月06日
无
名称:****
地址:**县花桥乡花桥街79号
联系方式:191****69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人民西路269号建发金座1101室
联系方式:177****114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鄢女士
电话:177****1146
****
2024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