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松城街道东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一期)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县松城街道东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一期)”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说明:
1、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实施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商务文件中的投标函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应填写“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资格文件部分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若本项目(标段)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商务文件中的投标函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应填写“100000”元)。
2、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资格文件 十一、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中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修改为人民币壹拾万元。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单位:****
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