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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客户:
根据****国有林场来函,****1023(周三)****国有林场木材定产定销竞买交易项目(项目编号:****)“重要信息披露”做出修改,增加如下3点重要信息披露内容:
5、必须在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林木伐倒,逾期未伐倒,按放弃采伐处理,转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2025年1月30日前完成木材倒运并按伐区作业质量要求完成伐区清理。根据生产任务计划转让方从2025年1月份开始,按伐区木材生产进度支付木材生产工资180元/ m3、吨给乙方(含税费),受让方方须提供相应的劳务发票。2025年3月1日前完成木材销售。
6、受让方采伐林木时应注意铁路、公路(含乡村便道)、高压线、电线、光缆、水管、坟墓等基础设施的安全,并按照乡村习俗保留坟头树,受让方参与交易表明受让方已认可并接受该风险,由该风险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7、我场所生产的针叶、阔叶树木材均已通过FSC认可的中国国家标准(2022年1月1日生效的01.1版)的森林经营认证,取得认证资质。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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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