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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2024-10-08 15:04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①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城市防洪或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或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③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④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⑤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1人应具备有效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 或者取得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单位正式在岗人员)。 3.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2人:①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勘察设计任务方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②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勘察设计任务方或联合体成员任一方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勘察负责人1人应具备工程勘察相关专业(含工程地质、岩土工程、地质工程等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承担勘察设计任务方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6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2人:①应具备有效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是独立投标人或承担施工任务方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1人;②应具备有效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或承担施工任务方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或同时具备以上两个专业资格要求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1人。 3.7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招标项目允许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自愿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三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牵头方必须为水利勘察设计单位,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 3.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10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2024-10-31 09:30:00 |
90天 |
平台上传 |
资金现金 |
0万元 人民币 |
45,731,900元 人民币 |
无固定范本-综合评估法 |
2024-10-31 09:30:00 |
**市公共****分中心 |
在线开标 |
资格后审 |
否 |
0001-01-01 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