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画院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30日 09:52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27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30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宋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3****6652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政**石屯镇中昌街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薛先生 /135****66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政**直街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宋 /173****6652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画院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接采购人通知本项目原采购公告中
预算金额(标的金额):52.188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020000 万元(人民币)
现更正为:
预算金额(标的金额):52.234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7.0607 万元(人民币)
原磋商文件与此处不一致之处以此处为准。
二、原磋商文件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第1节 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条款号26中
(2)其他:
2.1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21889-5000)*(1-10%)+5000=470200元,报价人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根据《中华人民**国价格法》第六条、第十八条规定,报价人依法有权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有权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等自身情况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外部因素自主定价。
现更正为:
2.1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522342-5000)*(1-10%)+5000=470607元,报价人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根据《中华人民**国价格法》第六条、第十八条规定,报价人依法有权自主制定属于市场调节的价格,有权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等自身情况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外部因素自主定价。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30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政**石屯镇中昌街1号
联系方式:薛先生 /135****66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政**直街
联系方式:小宋 /173****665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宋
电 话: 173****6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