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4-09-23 17:23
****001Z03 |
无要求 |
2024-10-09 09:00:00 |
90天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9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http://ggzyjy.****.cn(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0元 人民币 |
467,300元 人民币 |
综合评估法 |
2024-10-09 09:00:00 |
无 |
待定 |
资格后审 |
否 |
0001-01-01 00:00:00 |
暂无 |
**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吉巷供水分区)配水工程监理(二次) 补充通知(二) 致各投标人: **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吉巷供水分区)配水工程监理(二次)(招标编号:****)招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根据古发改【2024】27号文《****改革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监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四、建立承诺制度第2点施工单位(投标人)在投标时,应签署并提交承诺书,承诺不组织、不参与围标串标,如若中标也不转包、挂靠、违法分包、中标后与建设单位建立建设资金共管制度;定期组织自查自纠。投标人应提交承诺,具体格式详见附件1。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均按本答疑纪要相应调整。 注:当招标文件、补充说明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补充说明为准。本补充说明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4年09月23日 附件1 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 (投标人全称),在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招投标活动中,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特向贵单位郑重承诺如下: 1.承诺不组织、不参与围标串标; 2.如若中标不转包、不挂靠、不违法分包; 3.中标后与建设单位建立建设资金共管制度; 4.定期组织自查自纠并接受建设单位与监管部门的指导检查。 承诺人: 承诺单位(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