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心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机械设备/制冷空调设备/专用制冷空调设备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9日 17:2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9月19日至2024年09月2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市**区**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10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市**区**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 ||
预算金额 | ¥42.22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水连、邵璇、高翠云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6610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市**县南屿镇桐南村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警官0591-****8039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市**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水连、邵璇、高翠云0591-****661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中心中央空调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2.22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2.22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品目编码 及品目名称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投标保证金 | 所属 行业 | 是否允许 进口产品 |
1 | A****2305 -空调机组 | 中央空调 | 1批 | 422200 | 4200 | 工业 | 否 |
简要技术需求:两面出风嵌入式(室内机),制冷量≥16KW;制热量≥18KW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合同约定的事项履约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采购包1,按照《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具体资格要求详见“六、其它补充事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至 2024年09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区**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方式:供应商须将所报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电子邮****公司电子信箱(fjzkzb@vip.****.com),以便确认相应项目的报名登记并为供应商办理后续招标文件发送事宜。获取招标文件时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单位名称一致,我公司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的响应报价与质疑。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9点30分(**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0日 09点30分(**时间)
地点:**市**区**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1)单位授权书 | 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 |
(2)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①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事业单位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③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④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⑤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⑥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⑦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
(3)提供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 投标人提供财务报告的应符合下列规定(“成立年限”及“上一年度”均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 ①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有资质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②无法提供财务报告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③投标人依法免税的应提供证明材料。 |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②投标截止时间当月成立的投标人,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③投标人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应提供证明材料。 |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投标人应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
(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①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件的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
(8)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①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信用记录查询的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当日。 ②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③信用记录的查询:****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④经查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前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且相关信用惩戒期限未满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
(9)投标保证金 | 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保证金凭证 |
②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无
附1:账户信息
账户信息 (代理服务费交纳) |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公司**分行 | |
账 号:8111 3010 1280 ****308 | |
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交纳) | 开户名称:**** |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 |
账 号:3505 0161 0007 0000 7106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县南屿镇桐南村
联系方式:林警官0591-****8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省**市**路121号华福大厦写字楼4楼A单元121
联系方式:李水连、邵璇、高翠云0591-****66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水连、邵璇、高翠云
电 话: 0591-****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