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李数字馆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4年09月12日 10:16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4年09月11日 | 更正日期 | 2024年09月12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星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5607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甘棠村新街137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3****9323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省**县古峰镇上洋头路105号瑞生上洋领郡8幢1503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8****5607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李数字馆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9月11日
二、更正信息合同包1(**李数字馆):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按闽招协〔2021〕32号文收费标准的95%计取;按照中标(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100万元以下按成交总金额的1.0%收取,100万元~500万元,按成交总金额的0.8 %收取;代理费总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的95%计取。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由项目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公司;账户名:********公司;开户行:******联社营业部;账号:906********100****5381。,更正为:按闽招协〔2021〕32号文收费标准的95%计取;按照中标(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代理费用,100万元以下按成交总金额的1.5%收取,100万元~500万元,按成交总金额的0.8 %收取;代理费总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的95%计取。代理服务费缴纳方式:由项目成交供应商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公司;账户名:********公司;开户行:******联社营业部;账号:906********100****5381。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4年09月12日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1,897,400.00元 | 83.43 |
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名称:****
地址:甘棠村新街137号
联系方式:133****93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省**县古峰镇上洋头路105号瑞生上洋领郡8幢1503室
联系方式:138****5607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星
电话:138****5607
****
2024年0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