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乡供水一体****中心片区)施工项目补充通知
致各投标人:
**县城乡供水一体****中心片区)施工项目(项目编号:****),经招标人同意,现对招标文件做如下调整、补充:
1、原招标文件,招标范围:(1****水厂 1座,设计规模为 30000m3/d,(2)**配水管道合计 86.12m,其中**干管 31.37km,为 De63~De250PE 管及 DN300~600 球墨铸铁管,支管 5475km为 De32~25PE 管;更换水表 6000 套,采用远传远控水表;****泵站1座,规模42m3/h,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依据。现调整为:招标范围:(1****水厂 1座,设计规模为 30000m3/d,(2)**配水管道合计 86.12km,其中**干管 31.37km,为 De63~De250PE 管及 DN300~600 球墨铸铁管,支管 54.75km为 De32~25PE 管;更换水表 6000 套,采用远传远控水表;****泵站1座,规模42m3/h,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及技术标准和要求为依据。
2、各投标人按我司提供的工程量清单XML格式进行报价。
3、本项目开标时间不变。
注:当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